LV231 JUNK嗑藥PART2

前情提要:14歲的少年塔爾,因家暴逃家;14歲的少女珍瑪,因家裡管太嚴逃家,因緣際會認識了以理查為首的無政府主義支持者,住進了他們的「家」,其實就是他們佔據的廢棄空屋。

何妮

何妮是這群無家者中的一員,本身領失業救濟金,但她比較有母性。相較對塔爾的照顧,因為塔爾在家被暴力對待,而且很會做家事,何妮對珍瑪就有很多意見,一直想把珍瑪送回家。原因是珍瑪才14歲,來他們這邊以後抽菸喝酒樣樣來,而且珍瑪的家庭其實相對比較正常一些,不像是塔爾是被打才離家,何妮覺得她和理查無法去負責或負擔這兩個小孩。但珍瑪可不這麼想,她利用家裡偷來的一些錢買了一些龐克裝,打了好幾個洞,包括耳朵、鼻子,甚至拉著塔爾去酒吧喝酒跳舞。從她在酒吧玩得很瘋的樣子,甚至想和陌生人回家過夜這件事來看,可以知道這樣的女生說好聽是活潑,說不好聽就是很驕縱。最後何妮受不了,逼理查「請」珍瑪回家,甚至藉這個名義辦了惜別派對。結果,就在這個派對上,珍瑪遇到了羅柏和莉莉兩個16歲左右的未成年情侶。

莉莉

莉莉就像珍瑪的偶像,臉孔和身材都很好,在派對上穿著性感暴露的衣服,總是全場焦點,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樣子,在後面的劇情我們會知道她為什麼會有這種行為。在她看來,社會的一切都可以拿,什麼事情都可以做,被她稱作「解放」。一個未成年的小孩會有這些想法,跟她12歲就離家有關係,她必須在社會生存,當沒有能力依照社會規範來生存時,她就必須用這種說法來解釋自己的行為。她忘記她可以偷商店裡的商品,或大家會信任彼此不會一開始就把她當賊,都是因為大部分的人是遵守紀律在生活和賺錢的。我想這也是到這個年紀,或當爸媽以後,知道自己以前的想法有時候不是很負責任,因為如果像莉莉這樣的想法,最終要替她行為買單的人,不是父母,就是社會,監獄也是靠社會的納稅錢才能運作,不是嗎?

羅柏

羅柏從小和媽媽四處遊蕩,也因此他非常習慣在廢棄屋住,甚至他媽媽有時還會來看他。他也是靠撿廢棄物及偷東西維生。從以前就接觸毒品,甚至還勒戒過,可惜就像很多吸毒者,最後還是回去吸,甚至還做起生意。由於從小跟著媽媽開著車到處遊蕩,他對引擎非常有興趣,可以把引擎拆解又好好組裝。如果女朋友是莉莉這種型的,我想他的個性也是蠻溫和的才是。

新的家

珍瑪和莉莉一拍即合,所以她最後沒有回家,而是跑去跟羅柏和莉莉一起住。隨後塔爾也跑去會面,和他們一起相處。在一次書局閒晃時,羅柏發現塔爾對畫畫、設計非常有興趣,而且對某本很特別的書非常喜愛,由於書大小和位置的關係,這本書很難偷。不過羅柏、莉莉、珍瑪還是把這本書偷來送給塔爾,對塔爾而言當然非常感動,於是搬去了和他們一起住,沒想到這一住,從此人生改變,而且是不好的那種。從這裡可以看出來這些小孩缺乏的就是愛和關心,只要對他們關心,不管方法是對的還是錯的,他們都會很容易的接受,是不是很好被騙和利用呢?也因此,當珍瑪和塔爾被說服開始接觸海洛因,也就不奇怪了。原書把吸毒者剛開始抗拒,後來嘗試看看,之後沒辦法脫離的狀況寫的非常好,有興趣可以看看原書。就像珍瑪說的:「其實控制海洛因一點都不難。我想吸就吸,也可以隨時停止,隨我高興。」我們知道這都是藉口,不只是毒品,手機、電玩、酒精、菸,當對這些東西上癮時,我們心中是不是都有這種念頭呢?

打電話回家

其實不論理查、何妮或是羅柏、莉莉都鼓勵塔爾和珍瑪打電話回家,可以看到大人們大部分面對他們離家,剛開始都覺得只是一時的,不當一回事。當發現已成事實時,塔爾的爸爸不用說了,塔爾完全沒想聯絡他,而他媽媽用情緒勒索的方式,畢竟她很需要塔爾,可以看出塔爾對媽媽又愛又恨,可是沒有辦法改變塔爾的心意。當珍瑪的爸爸說出「我愛妳」三個字時,書裡描寫出珍瑪心裡的變化,她從沒聽過爸爸對她說過這些話,甚至有如果當初爸爸是這樣對她,情況也不至於如此的想法。雖然最後爸爸還是發飆了,看得出來他情緒沒辦法控制,但從書裡可以看到,珍瑪的父母非常難過,甚至還生病。但是這一切,在這群接觸毒品的青少年,就像一場笑中帶淚的鬧劇。我想,還是要當到父母,才能體會到當初我們年輕時,做那些讓父母擔心的事時,父母心中的感覺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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