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V230 JUNK嗑藥 PART1

25年前的童書小說獎

這本書中文版第一刷是在2000年,距今已25年。很難相信25年前的書,書名如此聳動,卻曾經得過英國卡內基獎,和衛報兒童小說大獎。我是無意間在FB上看到有人分享,書中主軸是毒品、也提到性、偷竊等等我們平常不太會和小孩討論的話題。在看書裡的內容前,我看了序言、兒童文學研究學者張子樟的說明,和《貓頭鷹親子教育協會》拿這本書到少年矯治機構分享的經驗。我才知道,作者馬文·柏吉斯有多厲害,整本書沒有什麼講大道理的橋段,他用每個角色的經歷、內心獨白交錯穿插,構成整個故事。故事其實蠻單純,男女主角都未成年,因各自的原因逃家,結交一些朋友後,染上了毒品後的故事。我自己是在一個很受保護的家庭長大,自己的小孩也是。但是我深知,當小孩長大離開家裡時,家長是沒辦法一直保護他們的。就算我的生活相對單純,那也是因為當時醫學院生活封閉及單純,加上我不喜歡麻煩的事,要不然形形色色的朋友和社會的染缸難保不會去影響到自己。而現在的手機、社會比起25年前可更加複雜,這本書可以喚起當初我年輕時的叛逆的想法,也進一步在自己小孩長大時可以和他們討論溝通。

塔爾及珍瑪

故事在英國的一個小鎮邁利展開,男主角塔爾是一個14歲的少年,他長期被酗酒的爸爸家暴,偏偏媽媽也是整天喝的醉醺醺,家事什麼的都沒做。其實塔爾算是一個蠻善良和溫和的小孩,為了媽媽,他把家事都攬起來做。但是真的被打的太慘,所以他還是離家了。而女主角珍瑪在偶然的聚會認識男主角塔爾,珍瑪也是14歲,她是一個活潑、很想自由的女孩,家庭雖然相對正常,但對她來說就是管東管西,很嚴格。她其實是一個聰明的女孩,要逃家還會預謀、訂計劃。她對塔爾的感覺,就像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一樣的懵懂。嘴上說不愛,卻又很喜歡和對方講話、相處。當離開家後,她動了想要送塔爾禮物的念頭,這個禮物是她的身體。25年前的故事劇情在現代已不新鮮,社會新聞常常看到。我們常常跟小孩說自己的身體很重要,不要隨便給別人碰,但如果是他們覺得很重要的人呢?我自己採取的做法,是等到他們18歲,我尊重他們。但在18歲前,我會不斷提醒及循序漸進的告訴他們相關知識和該注意的事。如果很年輕就懷孕,對人生影響有多大,提早告知(洗腦)總比不講好。

菸草店老闆 史考利 無政府主義者首領 理查

男女主角逃家時,對要去的鄰近大都市布里斯妥都非常憧憬,覺得那就是一個新的人生、新的世界。其實到我們這個年紀,就知道人越多,要面對的就越複雜。機會越多沒錯,但是競爭也越多,可是14歲的小孩不會了解這些的。塔爾逃家後,沒東西吃也沒地方住,住就像遊民一樣,到處找空房或空地睡。在這時,他遇到了一個菸草店的老闆史考利,沒有說教或報警把他送回家,而是帶他認識一群無政府主義的信仰者。這些人的首領是理查,會去住廢棄房屋,被檢舉就換另一間,也會去做一些像拿膠水把銀行的鑰匙孔封起來的事情,其實理查人也不錯,對於無家可歸的這個群體,會指揮他們工作,把廢棄房屋弄成一個家的感覺。可能大家會疑問老闆幹嘛這樣,因為老闆年輕時也是浪蕩過,做過一些壞事,所以他能理解像塔爾這樣的孩子,加上臉總是被揍的鼻青臉腫,應該是遇到麻煩。當珍瑪逃家成功後,她也加入了這一夥人共同生活。故事先到這邊,可以發現,男主角個性溫和乖巧,逃家是因為家暴;女主角個性活潑、愛好自由又叛逆,逃家是不想被人管。而照顧他們的這群無政府主義者,不會對他們講大道理或責罵,而是花很多時間聽他們講的話,也會關心他們。其實他們自己都過得很差,還要去住廢棄房屋,領救濟金,但是男女主角反而會願意在這裡呆著。其實,我們年輕時也常常覺得大人都不聽我們的,一直在管我們,甚至也想逃離。我自己是常跟小孩說,我也年輕過,你們將來一定會和我有不同意見或叛逆的時候。但是我願意討論,而且不會一開始就生氣,只希望他們到時候可以跟我聊聊。任何事情不要隱瞞,因為他們還沒辦法負擔起後面的責任,以為自己可以,其實最後還是需要爸媽處理。接下來的故事會怎麼發展?就在下一集分享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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